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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税新规2018年买的房也执行新规?

发布时间:2026-02-14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2018年购房适用契税新规时,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:
1. 多缴契税无法退回的风险:例如,2018年购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旧规期间(旧规首套房税率1%),但购房者误按新规(首套房税率
1.5%)缴纳,若税务部门以“纳税人自行申报错误”为由拒绝退税,将造成经济损失。
2. 少缴契税面临滞纳金的风险:例如,2018年购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新规实施后(新规税率2%),但购房者按旧规(税率
1.5%)少缴,税务部门核查时会要求补缴差额,并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,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处以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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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购房处理契税时,易出现以下错误操作:
1. 混淆“购房时间”与“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”:部分购房者认为“2018年买房就一定按旧规”,忽略了“未签订权属转移合同、未触发纳税义务”的情况(如仅付定金未签正式合同),导致误按旧规准备材料,最终被要求按新规补缴差额。
2. 自行套用新规税率:在未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前提下,直接按新规优惠税率(如首套房税率下调)计算契税并申报,若实际应按旧规执行,可能因申报错误面临税务处罚。
3. 放弃旧规优惠政策:部分购房者误以为新规更优惠,主动放弃旧规中符合条件的优惠(如2018年部分城市首套房
1.5%税率,新规无此优惠),导致多缴契税且无法退回。
若您已出现上述错误操作或对契税缴纳有疑问,建议进一步向律师咨询,及时纠正错误并降低税务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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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购房是否适用契税新规,存在以下特殊情况:
1. 地方政府出台“过渡期政策”:部分城市在契税新规实施时,对2018年已购房但未缴契税的交易出台过渡期政策,如“2018年购房且在新规实施后3个月内缴契税的,可选择新旧规中较低税率执行”。这种情况下,2018年购房者可自主选择优惠政策,直接影响契税缴纳金额。
2. 房屋交易存在“权属转移延迟”:例如2018年签订购房合同后,因开发商原因直到新规实施后才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备案,导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延迟至新规期间。此时需按新规执行,但若购房者能举证开发商违约导致延迟,可向开发商追偿因税率上调增加的契税成本。
3. 契税新规涉及“优惠政策调整”:若新规取消了旧规中针对2018年特定购房群体的优惠(如人才引进购房契税减免),即使2018年购房时符合旧规优惠条件,若新规实施后才申报,可能无法享受优惠,需全额缴纳契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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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购买的房屋是否执行契税新规,需结合新规实施时间和政策溯及力判断。
2018年购买的房屋是否执行契税新规,关键看新规的实施时间与房屋交易的“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”是否匹配。
1. 若契税新规的实施时间在2018年房屋“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”之后:此时2018年购房的契税仍按旧规执行,新规不溯及既往。
2. 若契税新规的实施时间在2018年房屋“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”之前或重合:需进一步看新规是否明确溯及已发生但未缴纳契税的交易,若有明确规定则按新规执行,若无则仍按旧规。
3. 若2018年购房后未及时缴纳契税,且新规实施后才办理契税申报:需看新规是否对“未缴契税的历史交易”有特别规定,如部分地方新规可能要求补缴时按新规调整税率或优惠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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